本文摘要:上期所1月13日消息随2009年农历春节假日邻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掌控管理办法》(指上期交法律字[2009]17号公布实行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掌控管理办法》修正案,折合)有关规定,对春节开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不作如下决定: 一、自2009年1月22日收盘承销时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升至10%;2009年1月23日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容许不断扩大至7%。
上期所1月13日消息随2009年农历春节假日邻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掌控管理办法》(指上期交法律字[2009]17号公布实行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掌控管理办法》修正案,折合)有关规定,对春节开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不作如下决定: 一、自2009年1月22日收盘承销时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升至10%;2009年1月23日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容许不断扩大至7%。如时逢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容许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容许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低、幅度大的继续执行。
如果经常出现倒数三个交易日同方向停板,则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掌控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执行。 二、如果2009年2月2日起未经常出现停板,当日收盘承销时起的交易保证金缴纳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容许完全恢复至原本标准,即: 铜、铝、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容许为5%; 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容许为5%。 三、由于农历春节假日开市原因,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涉及合约的持仓限额、一整倍数调整和黄金Au0902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的时间适当提早至2009年1月23日。 燃料油Fu0902合约从2009年1月20日收盘承销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提升至40%,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1月23日。
该合约的交割日为2009年2月2日至2月6日。 请求各会员单位留意作好风险防止工作,警告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作好涉及合约的结算打算,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必要提升节日期间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严苛投资者的进出金管理,以防止国际市场涉及品种期货价格再次发生较小波动带给的有利影响。请求广大投资者慎重运作,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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